2019年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
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也是贵州省目前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2019年,学院成为贵州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目前设阳关、清镇、长岭三校区,占地面积1680余亩,下设八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物流工程系、轨道工程系)、二部(基础教学部、成人教育部)、一校(驾驶技工学校)、一院(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开设专业涵盖交通运输领域及相关行业,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机械控制技术四个专业为国家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共同负责的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书记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招就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教务处处长、总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以及各系主任为小组成员,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解决落实考试工作开展的细节问题。
第五条 此次分类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招生考试院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2019年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9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2019年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空中乘务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生170cm~183cm,女生160cm~173cm。
(4)男生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C字表0.7及以上,女生矫正视力达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1)身高: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双眼视力(包含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
(3)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残肢、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12:00至3月14日23:00,须登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计算最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50分)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采用面试方式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考生必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
2、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计算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满分300分)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于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在报考院校参加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下午,考生必须于13:30之前进入候考室。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方式
1、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
3、考生于4月9日前登录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由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布,请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名单。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年.人,四人间1200元/年.人。
3、代收费:医疗保险50元/年.人;学生意外伤害及生病住院团体保险:35元/人。
4、预收书费:500元/年.人,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5、服装费:550元/人。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贫困家庭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
2、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在校生当兵,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
3、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精准扶贫计划招收按国家相关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邮编:551400
3、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兼传真)
4、学院官网:http://www.gzjtzy.net/
5、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gzjtz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