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师范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简章
辽宁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女子)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招生计划:暂定45人(以上级部门批准为准)。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区、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6-17日报名
地点: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244室)
五、测试时间
2015年3月18日(早8:30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博文楼门前集合前往测试地点)。
六、测试内容
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投篮、分组教学比赛。分值及标准见附件。
七、录取原则
合格证发放: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篮球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对于少数篮球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我校高水平篮球队建设急需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考生选择专业范围。①考生报考专业限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获得批准的招生专业(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管理方向)、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如果报考须达到普通类考生文化课录取分数;③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文化课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二批本科控制线上。④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其他专业,本人须充分了解、考虑所报专业课程设置等条件。
辽宁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带:
①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与高考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③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和与之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及复印件。
(二)测试时为每名考生拍照备查,届时请主动配合。
(三)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准确(应留家庭或亲属电话,方便接通;如有变更应即告我处)。
(四)自带运动服装、运动鞋。
(五)考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六)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学校地址:
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政编码110036);
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邮政编码110136)。
(八)联系电话:
体育教研部024-62202170
学生工作处024-62202299
(九)查询网站: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zs.lnu.edu.cn,网站查询仅为学校测试成绩,资格确认须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