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5
在陕招生代码:811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 邮编:710026
学校网址:http://www.xat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师生、校友、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t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执行。
第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通过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zs.51uns.com:8850/),办理交费、报名确认等手续。
第十二条 2020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拟报考我校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港务校区,参加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测试。只有取得轨道交通类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轨道交通类专业。测试工作由我校组织,第三方实施。(建议考生利用到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参加轨道交通类专业资格测试)
轨道交通类专业包含: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施工和养路机械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驾驶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第十三条 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即可填报专业志愿。未填报专业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招生专业分为二个批次(类型),每个批次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专业志愿后设有“愿否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不选择视为不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第一批次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37个普通类专业;第二批次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每人可同时报两个批次专业,也可单报一个批次专业,按本人意愿自行填报。
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即可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分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文化素质笔试: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份量占1/3,总分300,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0年3月5日至10日每日9:00--16:00,我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点开放,考生须在此时段参加测试。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测试只能参加1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200。
我校招生专业包含在十四个专业类内,具体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1 | 工程测量技术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2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
3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技术类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建施工类 |
5 | 工程造价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6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械设计制造类1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9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铁道装备类 |
10 | 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 |
11 | 铁道施工和养路机械制造与维护 | |
12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制造类 |
13 | 铁道机车 | 铁道运输类 |
14 |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 | |
15 | 铁道车辆 | |
16 | 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 | |
17 | 铁道供电技术 | |
18 |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
19 | 铁道工程技术 | |
20 | 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
21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
22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铁道运输类 |
23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
24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
25 | 铁路物流管理 | |
26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
27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
28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
29 | 动车组检修技术(驾驶与维修) | |
30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3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
32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
33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
3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
3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
36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类 |
3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类 |
38 | 软件技术 | |
39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
4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
41 | 通信技术 | 通信类 |
42 | 物流管理 | 财经商贸类2 |
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
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
(三)计分办法:笔试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第十五条 学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预录取考生,于2020年3月30日至31日每天8:30--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办理完成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理解清楚要求含义,慎重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二)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分为理工、文史、三校生三种类型。
分类型将上线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批次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同批次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入下一批次录取。所有批次专业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三)我校学生就业主要面向单位:全国各大铁路局集团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地铁)、国企铁路运输公司、铁路建设单位,上述企业均不招录色盲、色弱毕业生。
轨道交通类专业只录取资格测试合格考生。
(四)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资格测试(身高、体重、身高体重比例)必须达标。
(五)二个批次专业依次分批录取。已被前批次录取者,后续批次专业不再录取,前批次未被录取者可按规定择优录取后续批次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 55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5个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0500元/年;
住宿费:有暖气房间650元/人·年;有暖气、卫生间房间800元/人·年,有暖气、卫生间、网络房间900元/人·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3500元/生·年;一般贫困助学金2500元/生·年;建档立卡精准资助助学金:60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校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起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