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德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文明校园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陕西省首批试点单独招生院校
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
一、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简介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开展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由试点院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被试点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及录取,未被录取者及放弃录取资格者可继续参加高考和其他类型考试。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只是入学方式和录取批次与普通高考录取不同(录取批次:提前单招(专科),计划性质:统招),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被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展单独招生的陕西首批试点院校之一,已连续招收六届,2016年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二、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大专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学院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核心区。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条件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办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为1958年的“第三机械工业部阎良第一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原第三机械工业部,是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西安飞机制造厂(代号“172”)配套建设项目之一;1979年更名为空军航空工程部第三技工学校,隶属于空军,1985年改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更名为空军西安航空工程学校;2001年,由空军移交陕西省管理,更名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目前占地面积680亩。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1000余人,开设大学专科层次专业49个,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十二个二级教学单位,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航空服务等职业门类。现有航空、机械等实验实训室119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其中中央、省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依托航空产业的校外实训基地297个。建有集航空人才培养和航空博览于一体的航空科技馆、国家重点支持的数控实训基地、与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联办的“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培训学院”。
学院现有国家示范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有设施齐全的400米标准运动场两个。学院校园网以百兆光纤接入因特网,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497.89万元,生均达8829.18元。
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现有专、兼职教师718名,专任教师353人,全国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学院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一坚为名誉教授,美国阿肯色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200余名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和客座教授。
学院积极引入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先后与美国、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等五个国家的十余所学校或教育机构展开了国际合作,接收了新加坡理工学院13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开创了陕西省高职院校接收国外留学生的先河。与美国阿肯色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加拿大堪纳多学院等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学院密切了与行业企业和兄弟院校的关系,加入了中国航空学会,陕西航空学会等行业组织,牵头组建了陕西航空职教集团,率先探索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之路,充分发挥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与全国30余个省市300多家航空制造、航空修理、民航服务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与厦门航空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航工业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中联重科等多家企业建立“订单”培养班,与新加坡明康宇航培训中心共同开办专业定制班。学院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为学生和用人单位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牵线搭桥,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0%以上。
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期间,学院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力争把学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三、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四、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
1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理工 | ||
2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理工 | ||
3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理工 | ||
4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理工 | ||
5 | 空中乘务(乘务员方向) | 理工 | 文史 | |
6 | 空中乘务(地面服务方向) | 理工 | 文史 | |
7 | 会计 | 理工 | 文史 | |
8 | 旅游管理 | 理工 | 文史 | |
9 | 电子商务 | 理工 | 文史 | |
10 | 市场营销 | 理工 | 文史 | |
11 | 工商企业管理 | 理工 | 文史 | |
12 | 数控技术 | 理工 | ||
1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理工 | ||
1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1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工 | ||
16 | 化工装备技术 | 理工 | ||
17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18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19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 理工 | ||
2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理工 | ||
21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理工 | ||
22 | 材料工程技术 | 理工 | ||
2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
2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
25 | 液压与气动技术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26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
27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理工 | ||
28 |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29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 | ||
3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3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3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文史 | |
3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理工 | 文史 | |
34 |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35 | 软件技术 | 理工 | ||
36 | 动漫制作技术 | 理工 | 文史 | |
37 |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 理工 | ||
38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工科(三校生) | |
39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理工 | 文史 | |
40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
4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工 |
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报名程序
1、 申请参加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3、考生于2016年3 月6日至3 月18日在我校招就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4、 我校于2016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和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2、综合测试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9日下午14:00—18:00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由我校自行负责组织实施。总分200分。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对其职业实操水平的衡量。
(二)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录取规则
1、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300分,由联考成绩计入,综合测试成绩由我校评判,满分为200分。考生在示范院校参加的文化基础联考成绩可互认,如需调剂到我校,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二次综合测试。
2、每位考生登陆省招办报名平台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其他专业调剂,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部分专业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2cm。
4、学校对考生按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5、分数相同时,按照综合测试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6、我校于2016年4月5日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招办。
八、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应于2016年4月18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4月20日前,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已经报到注册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之后由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
九、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日-3月5日 | 考生登陆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进行报名。 |
3月6日-3月18日 | 考生到学校招就处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并领取准考证。 |
3月19日 | 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综合测试。 |
4月5日前 | 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并公示预录取名单。 |
4月18日前 | 预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
4月19日—4月20日 | 上报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之后由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 |
十、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生,住宿费南校区750元/年·生,北校区650元/年·生。
十一、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2、院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3、院级助学金:一档资助额度1000元/年,二档资助额度700元/年,三档资助额度400元/年;
4、技能大赛单项奖:
国家级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
5、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勤工助学报酬200元-320元/月。
6、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最高达16500元。
7.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优秀新生学院将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十二、相关事宜
1、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和放弃注册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高考和其他考试。
2、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只是录取批次与普通高考录取不同(录取批次:提前单招(专科),计划性质:统招),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3、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政编码:710089
咨询电话:029--86852309 86862884 868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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