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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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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5-52111077,025-52111827,025-52111229

官方网址:http://zd.nuaa.edu.cn/ http://old.zdxy.cn/zsnew/zdadmissions/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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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4-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66 收藏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新模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第六条 高校代码:国家12921;江苏省1951

  第七条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校

  第八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第九条 学历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习年限:三年

  第十一条 毕业文凭: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文凭。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省内普通类: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院。

  第十六条 外省普通类:符合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要求。

  第十七条 艺术类:填报我院艺术类考生,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注册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男性,年龄为16周岁至22周岁(1992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飞行学员面试、体格检查、背景调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并均获合格。(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1)。

  第二十条 申请注册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1周岁;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须符合专业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2)。

  第六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省内普通类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普通类考生取得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考虑高考成绩、素质评价、以及面试成绩(飞行技术专业、航空服务专业),择优录取,且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 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进档后,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省统一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分成绩均达省控线为录取标准,并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飞行技术专业、航空服务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注册入学的考生,分别须满足专业报名条件,方可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优先(破格)录取政策

  1.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提出优先(破格)录取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⑴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有B及以上的;

  ⑵ 有相应专业特长,经学院组织专家考核认定的;

  ⑶ 具有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的;

  ⑷ 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被主流媒体报道或受到市级表扬的;

  ⑸ 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团干,校级以上各项竞赛冠军;

  ⑹ 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

  ⑺ 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⑻ 凡参加全国各类高校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服装设计表演、舞蹈、音乐专业报名考试,以及持有其他高校空乘(动乘)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注册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

  2.申请优先(破格)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核、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费:文科类专业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4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邮政编码:211106

  咨询电话:4008602289 025-52111229 52111289 52111866(传真)

  电子邮件:zdzb@zdxy.cn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zdxy.cn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zdxy.cn/zsxx

  附件1

  201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通用航空直升机(旋翼机)驾驶基础知识和技能,达到中国民航直升机(旋翼机)驾驶员执照标准,符合中国民航行业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本专业学生前两年在本院进行理论学习和基础实训,第三年在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升机商用执照培训资质的飞行训练基地和相关企业进行飞行实践训练和实习,并要求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直升机驾驶执照。

  核心课程:直升机飞行原理、直升机结构与系统、空中交通管制学、空中领航、航空气象、航空电气及仪表、仪表飞行程序、飞行实训等。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直升机驾驶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 男性,年龄为17周岁至22周岁(1993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

  3.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4.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5.自查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考生自荐基本身体条件见附件A)。

  6.自查家庭背景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调查要求(民航背景调查要求见附件B)。

  7. 家庭经济条件良好,有能力支付飞行执照训练费用(私照约25万,私照+商照共约70万)。

  三、招录流程

  凡申请注册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按下列流程参加招飞选拔:

  1.报名: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自荐基本身体条件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标准者,填写《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

  2.初检面试:已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面试。

  3.上站体检:由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组织,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进行专业体检。

  4.背景调查:由学院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5.签订协议:签订直升机飞行员私、商照培训相关协议书。

  6. 填报志愿:在江苏教育考试院2014年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报考我院。

  7. 学院审核录取。

  四、报名、体检及相关事宜

  1.预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2014年7月15日前,登录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填写预报名表。网址:http://www.zdxy.cn/zsxx。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0日(面试当天),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3.初检面试和上站体检时需携带黑色水笔、准考证、身份证、2张一寸免冠近照。初检面试、上站体检时间初定于7月20-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7月16日左右查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

  4.通过初检面试者参加民航专业体检,体检费用及参加体检时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通过体检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学校补贴体检费用1000元/人)。体检结果考生可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五、录取条件

  1.符合201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资格,正确填报我院志愿。

  2.通过民航专业体格检查、背景调查。

  3. 已签订直升机飞行员私、商照培训协议。

  学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虚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学生自负。

  六、培养费用及其他

  1.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院其他专业学生一致。学费14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2.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飞行技术专业或参加飞行训练的,以及进入大学三年级前英语成绩达不到飞行实训和用人单位要求的(通常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学院负责将其转入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若因纪律原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直至退学。

  4.学生飞行训练及执照考试费用按照行业核定标准由学生个人承担。

  七、咨询电话 4008602289 025-52111229 52111289 52111866(传真)

  附件A

  考生自荐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不得低于165厘米,不得高于185厘米。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口齿清楚,无口吃;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无晕车、晕船现象。

  6.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1.0;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附件B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一、范围

  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

  二、重点

  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法制观念、吃苦耐劳精神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现实表现,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附件2

  2014年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航空服务业必备的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适应民航旅客运输服务业及其它现代服务业(如旅游、酒店、礼仪、会展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航服务礼仪、民航服务心理学、表达与沟通、客舱服务、民航旅客运输、航空货物运输、值机与行李运输、酒店管理与服务等。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延伸服务企业的管理与服务部门以及其它现代服务行业,从事空中乘务、地面客运服务、货运服务及礼仪服务、旅游服务和酒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年龄不超过21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3.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协调,肤色较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4.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善于表达与沟通,富有团队精神和良好亲和力。

  三、招录办法

  符合201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资格的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自我检测,慎重填报。凡符合标准并注册我院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咨询电话 4008602289 025-52111229 52111289 5211186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