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2019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类型 |
报考条件 |
文理类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或C级及以上等级) |
艺术类 |
普通高中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或D级)不超过三门 |
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核方式
1、文化联测(语文、数学、外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和评卷,各科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联测,并根据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
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女生身高在162-173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3-184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5)学生入学后,经有关部门批准,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
2.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五、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10日前在官网公示十天;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1.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加分;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状态下按语数成绩排序录取;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七、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八、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九、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处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网对我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5.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王晓吉;
申诉电话:0512-53940821;
传真:0512-53940821;
电子邮箱:546356153@qq.com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省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省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政编码:215411
传真:0512-53940833
咨询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