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一、对于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二、对于未达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含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中职职教高考成绩/1000)*100*70%+奖励加分*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奖励加分政策:所获奖项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且与所报科目组一致,方能享受我校奖励加分政策。奖励加分不累加,当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时,取其中单项最高分。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及以上、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加100分。
2.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加60分。
3.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加100分。
4.获得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加60分,第4到第6名加30分。
所有获奖材料须报送我校经审核后方才有效,考生需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将相关内容(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加分申请表)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邮箱地址:gzzb@zjc.edu.cn。
三、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按照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再相同,将按照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门数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将依次按照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专业技能、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是否合格进行录取。如继续相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