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 学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1051(国标代码)、1410(江苏代码)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3-6年
办学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二. 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距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学校紧贴高职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理念,扎实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对接、职业能力与基本素质能力有机衔接,为地方培养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
570102 |
学前教育 |
40 |
4700元/年 |
520801 |
健康管理 |
40 |
6200元/年 |
520901 |
眼视光技术 |
40 |
5300元/年 |
注: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 报考条件
1. 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 2021年 6 月 30 日)。学前教育专业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2.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检且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3.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②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 报名工作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时间为10月18日-2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我校报名,并且选择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 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5-29日。现场确认地点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正则楼215室)。现场逐一核对报名考生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可在确认现场及时更正。退役军人和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需分别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教育局证明。
3. 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 江苏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户籍江苏务工考生须提供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
(4) 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我校不在江苏省承担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高等院校名单中)
(5) 学前教育考生需提供当地教育局证明。
(6) 其他个人材料(非必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六. 考试工作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用性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 考试时间:11月27日
(2) 考试地点: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3)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综合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创新思维、逻辑思维等能力,题型为选择题,总分为100分。
(4) 准考证打印:我校将于11月10日发布“社招考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系统”,发布地址为学校招生网(//zsw.zjc.edu.cn/zkzdy.asp)。届时考生自行登录“社招考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 录取工作
1.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增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10日之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3. 我校按照考生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在12月15日之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2月20日之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 我校安排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新生于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2年春季开始。
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 教学管理
原则上学制为3年,可以根据学生实际需求适当延长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6年。
创造个性化学习环境,采用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分散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在岗锻炼与业余学习相结合、来校学习与送教上门相结合、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考核形式多元化,可以试卷考核,也可以面试考核,也可以网上答题;可以模拟试题,也可以完成企业真实业务等,重点考核社会学习者素质、知识和技能等是否有提升。
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
九. 学籍管理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学业年限不低于3年,并可适当放宽,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 奖学助学措施
1. 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
2. 按照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关于确定承担
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的通
知》(苏退役军人业〔2021〕7号)要求,我校此次面
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不承担退役军人
补贴性学历教育。
十一. 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 申诉方式:
1. 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962286
2. 信函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编:212028
3. 网上举报
电子邮箱:jw@zjc.edu.cn
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 联系方式
电话: 4008881410、85752330、88911067、88962859
招生咨询QQ群:923969819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联系人:徐老师 邮编:212028
招生处网址://zsw.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