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培养一专多能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素有哈尔滨航空走廊之称的机场路上,学院总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在十几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秉承“面向市场、依托行业、重在素质、贵在特色”为办学理念,坚持“重素质、精专业、强能力、善创新”的育人原则,遵循“办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称赞的好学校”为指导思想,以“博学、笃行、技精、德尚”为校训,现已形成了独具风格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拥有汽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系、建筑工程系、印刷工程系、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和财贸系共四十个专业。
▼专家治校、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支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素质优良的高水平专职教师和省内高校知名学者及教授组成的教师队伍。目前学院90%以上的课程由专职教师承担,在专职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的37%以上;既懂专业理论知识又懂专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80%。目前学院已经构建了一支梯队结构合理、特色突出、适应性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切实实施“以师立校”的人才战略。
▼校企一体,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模式的办学特色。
我院在办学之初就积极探索产教结合的路子,大部分专业创建了校内自己的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践提供了平台,使“教、学、练”有机结合起来。学院依企业促发展,企业靠学院教学、实践融为一体,使企业与学院之间架起了校企一体、产教结合,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企业管理理念与教育教学理念相结合的桥梁,营造了全新的育人环境,实现了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专业教学与社会实践、学生学习与毕业就业的高度统一。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为学院的办学特色,
▼一流的就业安置工作
我院与上百家大中型企业签定了校企合作(实习就业)协议,同时,学院还把就业工作辐射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并同近千家企业、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联合,建立了毕业生分配网络。并长期跟踪服务。就业率逐年攀升,2截止3月末2012届毕业生已全部签订就业合同,并且还有企业前来我校提前签订明后两年乃至更长远的合作用人协议。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四、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章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4、各专业对语种不限制。
5、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
六、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
见2012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八、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正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同时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九、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学院联系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十一、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邮政编码:15007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电子信箱:hyyz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