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的指导思想,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师范教育兼顾发展,多门类、多学科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概况:
学院由两个校区组成,老校区座落于哈尔滨市中心——南岗区一曼街259号,毗邻哈尔滨火车站;新校区座落于金源文化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学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校园花木繁茂、环境幽雅。各具特色的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运动场馆等一应俱全。学院现有教职工417人,其中专职教师246人,副高职以上156人,省级骨干教师70人。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支勤奋敬业,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的教师队伍。同时还拥有由近70位著名的学者、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
学院的学科专业体系完整、特色鲜明。2009年开设29个专科专业。具有一流的教学环境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及实验实习条件,各类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有70个。图书馆藏书35万余册,可同时容纳1100人阅览,电子阅览室可同时容纳120人阅览。专业课程采取理论课、实习实践课、职业能力培养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而且提升了职业素养,成为适应用人单位所需要的“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在校期间学生可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认定;毕业前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文凭,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可参加自考,成人高考。
三、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09年面向黑、吉、辽、豫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09年高职招生专业(29个)如下:
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金融保险、食品营养与检测、雕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心理咨询。
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理工类专业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文综成绩。
五、待遇政策:
1、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自主完成学业。
2、学生毕业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就业部门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3、师范类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学生经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录取结果查询: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网站:www.hrbkjzy.cn
招生电话:(0451)-53627218 88306505
李老师:13796054040 姚老师:13904611754
传真:0451-53775316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城西路
邮编:150301
学院网站:www.hrbkjzy.cn
本章程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可来电来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