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71-67427292,0871-67427009

官方网址:http://www.ynxzy.com/ http://www.ynxzy.com/subsiteIndex/mainzsb.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农村独子照顾加分操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5-04-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44 收藏

       为确保2015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农村独子提档照顾加分工作规范、顺利完成,经和市计生委沟通协商,现就操作方法通知如下;

一、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中考生高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由学校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在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格表(农独)”右上角的准考证号上盖章。
二、昆明市户籍的农独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格表(农独)”交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计生部门逐级上报,最终经昆明市计生委审核后与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进行统一交接。
三、户籍不在昆明市的农独考生完成“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格表(农独)”学校审核盖章后,回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考生必须于5月20日以前将审核完成的“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格表(农独)”回交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经县(市)区招办整理、造册后,统一上报昆明市招生考试院。
四、学校必须对“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格表(农独)”审核盖章,否则各级计生办将不予办理。
五、根据昆明市计生委要求,属于“农转城”的农独考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农转城”的先关证明给计生部门,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照顾加分相关事宜。
 

文章来源:昆明市招生考试院普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