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2560
三.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云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新疆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五.办学理念:学院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瞄准市场开设专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确立和实践了“专家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就业兴校”的战略发展之路。
六.师资队伍:通过专任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开创性地建设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其中高级职称87人,中级职称124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1%,具有硕士学位的195人,占专任教师的38%。学校还聘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课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占 80%以上,聘请了一批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专家组成双师型教师队伍。同时,我院拥有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资格,现聘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15名外籍专职教师授课。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2009年我院专科招生计划为2800人;少数民族预科计划为200人,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云南省招生。学院现有六个系:财会金融系、经济系、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外语系、建筑工程系,设有金融与证券、会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保险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文秘、法律事务、经济管理、商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共27个专业。
八.招生录取规则:
⑴我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⑵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⑶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我院按照考生实际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和退档。
⑷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⑸由于各种原因,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负责录取。
⑹新生入校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毕业证书颁发: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学金: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人均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人均6000元/年的奖励。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均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人均4000元/年的奖励。另外,国家还为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助学金:一等奖25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的奖励。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
学院院长:孙 澄
董 事 长:杨红卫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71-8314770,6217745,6217746
6217748,6217749
网址:www.ynjgy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