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语种限制: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备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为文史(不区分文、理科省份除外)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二等2750元/人);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省份(3+3模式)艺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份(3+1+2模式)艺术类招生专业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4.对于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