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23〕1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经研究,学校决定2023年面向本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大连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可以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1 | 081302 | 制药工程 | 30 | 两年 | 5200 |
2 | 083001 | 生物工程 | 30 | 两年 | 5200 |
三、报名方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3日
3.报名方式: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s://www.lnzsks.com/)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2)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1张;
(3)大连大学学生预毕业证明(见附件1);
(4)大连大学未就业证明承诺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6月末前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dlu.edu.cn/)公示通过初审名单和面试相关通知。
五、考核方式
1.我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2.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学生面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同分考生按毕业论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面试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签字后的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初审通过后于报名系统处下载)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
六、录取办法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学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取通知书,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5.学校将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大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0411-87403668、0411-87403633
(9:00—11:00,13:00—15: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dlu.edu.cn/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