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77-2990071,0877-2990809

官方网址:http://www.yxnzy.net/ http://www.yxnzy.net/zsjy/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63 收藏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2971

3. 办学性质: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学制:三年

7. 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村67号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本条款适用省份:云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对于进档考生,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均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进行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自动调剂到缺额专业录取,所有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 男女比例:不限。

6.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 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0.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四、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五、 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2〕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代码以“41”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收费:4500元/生/学年,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他专业收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学生公寓四人间1000.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00元/生/学年(注:学生公寓每间具有独立阳台、卫生间、热能沐浴设施、学习桌椅、储物柜等设施)。

六、 资助政策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七、 招生计划

1.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网址:http://www.yxnzy.net/zsjy/

E_mail:yxnzyzjc2019@126.com

九、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