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学校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得到社会广泛肯定。为贯彻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实施信息公开 学院要及时、主动公布招生政策,加强招生工作和招生政策的宣传。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凡属主动公开的招生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学院招生委员会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招生信息公开范围 (一)招生政策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三)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四)高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五)考生资格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六)录取程序公开。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七)录取结果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九)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第三条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招生信息公开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自觉地把认真落实好高校招生“十公开”要求作为当前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以及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