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1〕3号)。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办法具体请参见《关于2021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网上报名的通知》https://zs.slcupc.edu.cn/info/1024/1430.htm。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4日组织模拟测试,模拟流程另行通知。
(二)测试方式:线上考试。
(三)招生专业及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序号 |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专业科目1 |
专业科目2 |
1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程力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2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路 |
自动控制原理 |
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语言程序设计 |
操作系统 |
五、成绩公布
2021年3月18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zs.slcupc.edu.cn)公布测试成绩及合格标准。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标准,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必须完全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遵守网络远程考试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保证不制作、不持有、不存储、不传播任何与考试相关的音视频。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3.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布置个人考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除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需文具外,仅允许使用网络远程考试规定的电子设备,其他物品(包括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各种蓝牙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考试区域。
4.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5.凡有作弊者,我校将取消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咨询方式: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0546一739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