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6平方米;生师比20.3;专任教师86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4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676.7元;图书136.3万册,生均图书69.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艺术类的培养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艺术类无预留计划、无语种和男女生比例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 号 |
专业 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生/年) |
0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0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03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宿费收取标准:500-1200元/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筑梦”助学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完毕后,由各学院负责公示,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无首选和再选科目要求。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承认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
(1)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各省高考政策执行。
(2)非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zsw/index.htm
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微信号:lgdzs10154)
辽宁工业大学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