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4级新生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的公示-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根据《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因故需延期报到者,由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属二级学院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经辅导员与学生联系确认、学院审核,拟对2024年我校录取的195名未报到入学学生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拟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校反映。
联系电话:0536-7575021、0536-7575089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