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3-8407007,0533-8407875,0533-8407077

官方网址:http://www.sdivc.edu.cn/ http://zs.sdivc.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33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1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十一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十三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十四 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十五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十六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十七 录取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学校在各省(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十八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二十 毕业证书颁发 学校名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二十一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