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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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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79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专科层次招生工作,是我校招生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设有凤凰山校区和泰山校区。凤凰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成立的昌潍地区交通技工学校,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主办。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试点院校。

第八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300余亩,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3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60余亿元,图书95余万册。现有在校生14066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网站(http://www.sdjtzyxy.com)。

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空中乘务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它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学校面向山东省统一高考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山东省以外的省(区、市)录取时,对投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5.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贷学金、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为主,校园爱心超市为辅的“资助6+1”工作体系,构建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资助育人机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校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凤凰山校区:0536-8781827,泰山校区:0538-2111866 传真电话:0536-8781865 电子邮箱:sdjtzy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