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6-8781827,0536-8781865

官方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http://zs.sdjtzyxy.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2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0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简介

  学院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261206

  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交通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基本办学条件:学院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都-潍坊市,占地1044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593人,副高以上职称占24%以上;另有全国知名教授、专家52名为学院特聘教授;馆藏图书42万册;拥有与各开设专业相匹配的实训中心8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15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70余个;德国BOSCH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雪铁龙公司等均在我院建立培训中心。

  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完善,现设有车辆工程学院、公路与建筑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科学与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开设汽车、公路、机械、管理等为主要方向的2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文理兼收,面向全国招生。

  2003年学院汽车运用技术专业被交通部、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2005年学院被交通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实训基地;汽车运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建设方案示范性专业;2008年管理与信息学院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中国物流教学示范基地”;车辆工程学院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确定为“金蓝领”培训项目培训基地。学院设有中日北方(北京)汽车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道路桥梁研发中心、机电研究所、物流研究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等科研机构。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评估双优学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安保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通过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成立汽车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道路桥梁研发中心、机电研究所、物流研究所等融“教、学、研”为一体。

  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传统和育人环境,并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敬业精神的培养,办学特色突出、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质量一流。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第四条 办学理念:立足交通行业,服务经济发展;办学特色: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理实一体、突出技能。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执行。2009年我院3100人高职招生计划分解为文史类600人,理工类2300人,对口高职200人。其中:山东省内2888人(含文科600人,理科2088人,对口200人);省外招生计划212人,招生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贵州、陕西、甘肃等十五个省市。

  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com)。

  第六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院文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凡参加2009年高考、体检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专业志愿先后、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

  2、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6、招收外语语种不限。

  第五章 奖贷学金、贫困生资助及其他

  第八条 学院有着良好的学生助学服务体系,首创学生管理新机制、大学生当上助理辅导员。学院还建立了“奖、贷、勤、助、减、免、缓、补”等多位一体的助学服务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助学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8781827(招生办)

  学院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电子信箱(E—mail):sdjtzyxyzsb@163.com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