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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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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9-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84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学院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597人,教授26人,副教授155人,兼职教师库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学院积极对接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开设制造、电子信息、生化、财经、旅游、艺术设计、文化教育等16大类41个专业,建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文化创意、医养健康、电子商务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培育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发改委立项支持专业、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山东省高校特色(示范)专业、山东省“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等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学院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计划262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六条  学院注册入学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  其 
第十三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元,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    址:http://www.jnzyjsxy.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    编:2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