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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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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4-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80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鲁教招字〔2020〕2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设15个教学单位、14个研发机构,拥有4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紧密契合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2个“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个校企合作专业、48个普通高职专业,面向山东、河北、河南、江西、安徽、贵州、甘肃、山西、内蒙古、吉林等10个省区设置统招计划。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教授26人、副教授167人,聘请校外教师564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务院特贴专家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突贡专家2名,齐鲁文化英才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首席技师、突贡技师2名,二级教授2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建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药品生产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学前教育、眼视光技术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增设医学营养、护理、汽车智能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紧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新专业。2019年新增教学科研项目、校企协同育人、文明校园创建等国家和省级标志性成果150项,其中学生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0年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动漫制作技术等4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招生层次为专科(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020年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2237885 。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按山东省发改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 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第十七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网址:http://www.jnzyjsxy.cn
咨询 QQ :80006577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