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学 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宪法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地方政府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体检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毕业去向:毕业生能够在普通的党政、企事业单位从事政策分析与研究、管理规划研究、组织与人事管理、行政立法、行政监督、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也可到渔政管理部门、海洋管理企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