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一、实施原则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文化+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1 |
630302 |
会计 |
财经商贸类 |
学费3700元/年 住宿费750元/年 |
2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信息技术一类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 年 5 月 6 日 8:00 至 5月8 日 17:00,登录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cpcfe.cn),从“2020年普通类9+3报名入口”图标进入普通类“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3.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0年5月1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院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川教函〔2016〕671 号)命题。
2.技能测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3)考试内容:按照《2020年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见下图)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020年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
单招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会计一系 |
会计 |
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利润表等。 |
2 |
会计信息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1.中文录入:在Word中进行中文录入,要求录入准确无漏字、错、别字; 2.Word排版:按照要求完成图文混排、表格制作等排版任务; 3.Excel数据处理:根据要求完成表格格式化、简单函数运算等Excel数据处理任务。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暂定于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如录取中出现同分情况,依据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德育、数学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考生规定时间登陆我院网站普通类“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4.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我院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宜
1. 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5.奖、贷、助措施: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6.本章程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政编码:610101
咨询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 84642070 监督电话:028-84642073
咨询QQ: 573146364
学院招生网: http://www.scpc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