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平行志愿为1:1.05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结束;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身体要求:
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说明: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因教学、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开学后,报到人数不够30人的专业将不开班,学生将调整至相近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按内江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学费: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9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电话: 0832-2265927 2261439 2262435
邮编: 641100
网址: www.njvtc.edu.cn
十一、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