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广西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广西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六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三)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五)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1800亩,在校生近15000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7个产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专业50个(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招生,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甘肃、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单独招生,是重庆市唯一一所跨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跨省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跨省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的考务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跨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1 | 社会工作 | 2 | 6200 |
2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2 | 6200 |
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2 | 6200 |
4 | 现代物业管理 | 3 | 6200 |
5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6200 |
6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6200 |
7 | 市场营销 | 3 | 6200 |
8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3 | 6200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6200 |
10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6200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8000 |
12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8000 |
1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2 | 6250 |
14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2 | 7300 |
15 | 现代文秘 | 3 | 6200 |
16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3 | 6200 |
17 | 旅游管理 | 3 | 6200 |
18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 | 6200 |
19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2 | 6200 |
20 | 园林工程技术 | 2 | 7300 |
2025年我校在广西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0个,招生计划50人。具体如下: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收费政策,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二)报名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方法
1. 电脑端报名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点击进入“考生报名→广西2025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 手机端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网站(https://www.gxzslm.cn/,下同),点击进入“广西2025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四)报考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8日18:00。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一律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广西2025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联合测试
第十三条 所有报考我校广西高职高专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 联合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14:30-16:00
第十五条 联合测试方式
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第十六条 联合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生可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第十七条 联合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按照考生所在区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七章 成绩组成
第十八条 成绩组成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
(一)文化素质成绩采用广西2014年以来(含2014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之和(下同),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用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一)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广西2025年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为准。 |
2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3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 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二)材料提交及公示
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示。
第二十条 成绩查询与排序
(一)成绩查询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二)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成绩,④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外语科成绩。
第八章 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及结果查询
第二十一条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10:00—13日10:00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填报原则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四)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专业组设置
根据我校在广西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业组,包括社会工作、婚庆服务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现代物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关务与外贸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财税大数据应用、现代文秘、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20个专业。
(六)注意事项
1. 我校在广西无高职对口招生计划,请中职考生谨慎填报。
2. 我校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遇生源不足出现计划缺额,不参加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25年4月17—23日(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二)投档方式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了我校高职单招批院校专业组志愿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照成绩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我校投档。
(三)录取原则
1.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将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优先满足排名靠前的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调剂到专业组内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考生勾选“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未参加联合测试或总成绩未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5. 根据招生专业计划缺额和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 结果查询
2025年4月24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录取查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查询录取结果。2025年4月28日前,我校在招生网(https://zs.cqc.edu.cn)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九章 入学、复查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经我校2025年广西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办理。主要有: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75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招生录取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后续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6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招生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