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实施跨省单独招生
近日,教育部发文(教学司函〔2020〕45号)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在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等12个省份实施跨省高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1500名。自2014年以来,我校作为全国三所跨省高职单招试点院校之一,已连续8年实施跨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中央组织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有关精神,在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充分利用跨省单招,积极探索招生模式改革,推进多元化考生评价制度,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着力加强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选拔,扩大了办学影响,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社会建设,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我校跨省单招的深入推进,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职教育的高度重视,也为国家和重庆市进一步深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提供了重要探索。下一步,我校将依据相关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我校2021年各省(区、市)单独招生章程,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及时发布,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