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高职单招“预录取结果”公示
内蒙古考生及家长:
根据我校《2021年内蒙古高职单独招生章程》,结合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现将我校2021年内蒙古高职单招“预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录取依据
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作为录取依据。
二、录取原则
(一)成绩划线原则。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学业水平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排序原则。我校根据报名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同志愿同专业条件下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
三、预录取结果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预录取人数 | 预录取分数线 | 最低控制分数线 |
文科 | 10名 | 10名 | 87.5 | 87 |
理科 | 10名 | 10名 | 110.5 | 110 |
备注:分数为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和。 |
四、结果查询
(一)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cswu.cn)查询预录取结果及专业(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有X则为大写),并完善系统内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19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4月16日16:00前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cswuzs@163.com,过时不补。
(三)我校将录取结果报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与高考录取考生同步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