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为做好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
学校本科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的53个专业面向报考学生开放。
(二)招生计划
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拟定招生录取计划,不设上限。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填报,招生专业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附表1)。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申请艺术类专业(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的学生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zs.dlnu.edu.cn下载填写《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表2)。
(2)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者须授权学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须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表3)。
(3)邮寄材料:
①《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②《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版、影印版均可。
③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④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⑤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
⑥《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影印本。
⑦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⑧本人一寸证件照片2张。
⑨身体健康证明书: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应包含视力检查,X光胸部透视检查,肝功化验报告。
以上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学测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4)上述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申请表和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电子版发送到zs@dlnu.edu.cn。
3.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审核
2021年5月1日-5月30日,学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学测成绩进行查验,审核和查验结果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
(四)录取
学校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学测成绩择优录取,并将录取学生名单和报名照片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1.学费:依具体专业而定,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附表1)。
2.住宿费: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人民币/年·生。
3.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请参考《大连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和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奖学金制度
依据学测成绩招收的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大连民族大学各类奖学金。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全称:大连民族大学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 生 网:http://www.zs.dlnu.edu.cn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电 话:+86-411-87656067
传 真:+86-411-87656638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