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大连民族大学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是国家115所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共52个,均面向报考学生开放。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2012-2016年度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学校工业设计、网络工程、新闻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全省排名第一。其中工业设计专业已经累计获得德国红点奖、美国IDA设计奖、德国iF奖、美国Apple年度设计奖等国际重要设计奖项269项。2007届毕业生周子阳,凭借电影《老兽》获得“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奖。
(二)招生计划
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拟定招生录取计划,不设上限。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填报,招生专业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申请艺术类专业(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的学生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截至2019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zs.dlnu.edu.cn下载填写《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
(2)邮寄材料:
①《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②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③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
④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影印本。
⑤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⑥本人一寸证件照片2张。
⑦身体健康证明书: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应包含视力检查,X光胸部透视检查,肝功化验报告。
以上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免试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3)上述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申请表和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电子版发送到zs@dlnu.edu.cn。
3.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审核
2019年4月11日-4月21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将申请入读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信息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学测成绩核对工作。
(四)录取
学校将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对合格后的申请人按照学测成绩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1.学费:依具体专业而定,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附表1)。
2.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
3.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辽宁省物价局2019年7月前最新批文执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和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奖学金制度
大连民族大学设有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台湾地区学生可申请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等。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全称:大连民族大学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http://www.zs.dlnu.edu.cn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电话:+86-411-87656067 87623342
传真:+86-411-87656638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