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
四、主管部门:长沙市政府
五、学院国标代码:14072
六、颁发学历证书:毕业颁发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毕业证
七、收费标准:学费严格按照教育厅和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八、招生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旅游英语(空乘方向)、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外国语(葡萄牙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九、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男女比例不限,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专业时,旅游英语(空乘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2cm,女生身高164cm-172cm;双眼视力不低于0.5(E字表);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其余专业我院将通过网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十、学院地址
长沙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路324号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旁
浏阳校区:湖南省浏阳市行政中心旁职业教育园内
邮政编码:41011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646629
传 真:0731-82646580
网 址:www.hnfl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