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鞍山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12-2961701,0412-2960989

官方网址:http://www.asnc.edu.cn http://zsw.asnc.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鞍山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18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高职: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3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二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学制为三年的高职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0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051万元,图书7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男女比例:体育类专业按照审批招收男女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⑴、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为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人;
特等奖学金:为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各院(系)按1%的比例评定,奖励金额为20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5%);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10%);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15%);四等奖学金2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20%);
各院(系)设定的其他奖学金。
⑵、助学情况:为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院(系)均设有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广辟勤工助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特困学生可申请特困补助。我校还设有“爱心超市”,为贫困学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和各种社会资助。
⑶、助学贷款工作按国家有关精神办理。
五、录取规则及办法:
⑴、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⑵、艺术类专业外语作为必备考察科目,其分数根据考生成绩确定。
⑶、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⑷、面试要求:
①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高师面试。
②报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或通过高师面试。
③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
④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成绩为“优”。
⑸、录取办法:
①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学校可调取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的考生档案。
③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考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④只对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加分、降分政策的加分、降分予以承认;
⑤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和山东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0%(师范类专业执行75%),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⑥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5+专业成绩
六、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2933
网址:www.asnc.edu.cn
E-mail:aszs@mail.as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