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湖南唯一一所水利水电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隶属于湖南省水利厅。学院代码:13939。学院建校三十年来,抢抓水利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注重内涵和外延协调发展,确定了“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依托行业,面向社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树立了“依托水利行业办学,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走特色办学之路”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办学特色,实现了办学规模、办学质量跨越式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学院先后获得“教学工作优秀学校”、“招生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花园式单位”、“省直系统双文明单位”、“省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2008年被教育部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级学校。
我院2012年面向湖南、江苏、浙江、天津、内蒙古、湖北、河南、山西、辽宁、吉林、河北、山东、黑龙江、安徽、海南、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福建、广西、广东、陕西、青海、宁夏、甘肃等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录取规则
(1)、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体检建议标准。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6)、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招生专业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城市水利、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发电场及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投资与理财等专业。
三、其他
(1)、在校生根据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学生每年可享受500-8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2)、学院对贫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助学金等方式给予资助。
(3)、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学费:投资与理财、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专业35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4600元/年,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620元/年,工程造价、供用电技术5060元/年,其他招生专业4200元/年(以上专业收费均为2011年标准);住宿费:600-1200元/年。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84081345、84073248、84073612
(2)传真电话:0731—84073248、84073612
(3)学院地址:湖南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邮编:410131
(4)院校网址:http://www.hnslsd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