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制”教学。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制造与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实训基地,近年先后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第二条 国际代码:13033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第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洪山路600号;邮编:410151;联系电话:0731—4099000、4099015;传真:0731—4099000;学院网址:www.hnjdzy.net招生网址:www.zhaojiu.hnjdzy.net;邮箱:zhaojiu110@126.com。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公办全日制大专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
第七条 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8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栏填报我院的考生,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要求来我院就读的上线考生请在志愿填报时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学院将在录取期间打电话对考生的求学意愿进行核实,根据电话核实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同时请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在录取期间主动与我院招就处联系。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助学措施:除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建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特困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我院2009年高职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