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0827(此为国标代码,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
湖南省内学校设有两个招生代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4331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4332。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专科)。
二、办学地址:学校位于长沙市中心地区,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三、学院简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实力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被誉为“高职高专的北大”。2014年,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我校召开,在全国开创了省大运会由高职院校承办的先河。
校园优美基础设施齐备。学校位于长沙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1217亩,是一个生态校园、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校园内山水楼亭错落有致,湖光山色、绿树成荫,人文校园与绿色校园和谐统一。学校有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258个、校外实训基地334个,有省标准化大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校拥有第二代最新数字千兆校园网,有线和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园。教室、图书信息中心、寝室,无论你在学校哪个角落都可以享受云计算网络空间带来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图书信息中心把传统的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有机融合,多功能电子阅览室可让你分享到全世界的网络图书资源。
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副教授300余人,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有200名教师参加过国际专业培训。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40余人,有6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
教学改革领先。学校推行全面学分制,学生可以选专业方向、选课程、选老师、选学习时间、选学习地点,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自身特长。学校在全国率先推行云计算网络空间教育教学,为每个教师和学生免费配发互联网教学空间,世界大学城网络空间任你免费遨游。2011年,学校空间教学创新实践成果获得第四届华夏高科技产业“特别创新奖”。
专业结构优良。学校下设社会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殡仪学院、外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10分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了47个专业,现有12个国家示范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和12个省级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和改革试点专业;有17门国家精品课程,居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还有32门省级和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448门空间资源课程对全校学生开放;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师资培训认证基地、7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5个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委员会;是会计、商务英语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开发学校和主考学校。
校企合作深入。学校积极与民政行业和海尔、TCL、LG等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开展“订单模块”教学,形成了“德技并重,行业主导,课证相融”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学校47个专业全部与行业、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
重视合作办学与社会服务。学校与国外及港台地区多所高校签订了学术合作协议,探索对接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合作,启动海外游学项目、合作研究及教师短中期培训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2009年民政部在我校成立民政部长沙民政干部培训中心,为全国培养了大量专业技能人才。
办学成果斐然。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近年来,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学竞赛、技能竞赛和综合素质竞赛获奖达2500多人次,其中在全国竞赛获得第一名10余项,一等奖5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位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成为国家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高端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正在向着“开放的、国际知名的、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创新型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高等职业大学”目标继续迈进。
四、录取规则:
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湘教发〔2012〕27号《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不强调分数级差。
2、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共计61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面向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浙江、河南、西藏、广东、广西、福建、贵州、四川、陕西、新疆17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3、所有进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要求:
(1)涉外旅游(空中乘务方向)专业招收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校乘务类专业联考,具体要求请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或我校招生网页:http://www.csmzxy.com/zs/。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收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80分以上。
6、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csmzxy.com,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7、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8、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学生处网页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传真:0731-8557274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邮编:410004
E-Mail邮箱:mzxyzsb@126.com
联系人:何老师曾老师卢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csmzxy.com
附表: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院系及联系电话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年) | 学制(年) |
社会管理学院 0731-82625068 | 民政管理 | 3850 | 3 |
民政管理(社会救助方向) | 3850 | 3 | |
民政管理(彩票管理方向) | 3850 | 3 | |
物业管理 | 4200 | 3 |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3 | |
社会工作学院 0731-82625850 | 社会工作 | 3850 | 3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850 | 3 | |
心理咨询 | 3850 | 3 |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3 |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 | 3500 | 3 | |
医学院 0731-82625158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850 | 3 |
护理 | 4200 | 3 | |
康复治疗技术 | 4200 | 3 | |
康复治疗技术(特殊教育方向) | 4200 | 3 | |
殡仪学院 0731-82625131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3850 | 3 |
园林工程技术(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7500 | 3 | |
软件学院 0731-8262502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00 | 3 |
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 7800 | 3 | |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 | 7800 | 3 |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 | 7800 | 3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731-82625092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方向) | 4620 | 3 |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方向) | 4620 | 3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200 | 3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3 |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200 | 3 | |
外语学院 0731-82625147 | 商务英语 | 3520 | 3 |
涉外事务管理(学前教育方向) | 3500 | 3 | |
涉外事务管理(商务日语方向) | 3500 | 3 | |
涉外旅游(空中乘务方向) | 8000 | 3 | |
涉外旅游(英语方向) | 4200 | 3 | |
涉外旅游(韩语方向) | 4200 | 3 | |
文化传播学院 0731-82625142 | 文秘 | 3520 | 3 |
法律事务 | 3500 | 3 | |
信息传播与策划 | 5500 | 3 | |
编导 | 7500 | 3 | |
艺术学院 0731-82625128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3 |
电脑艺术设计 | 7500 | 3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7500 | 3 | |
雕塑艺术设计 | 7500 | 3 | |
艺术设计 | 7500 | 3 |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7500 | 3 | |
艺术设计(数码影像艺术方向) | 7500 | 3 | |
商学院 0731-82625090 | 会计 | 3500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3 | |
证券投资与管理 | 3850 | 3 | |
物流管理 | 3500 | 3 | |
电子商务 | 3850 | 3 | |
市场营销 | 3850 | 3 |
注:以上专业学制三年,收费标准均通过湖南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的审核,批文号为:湘价教[2010]125号文。收费如有变动以2012年湖南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的最新审核批文为准。2012年热门专业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具体专业按湖南省物价局审核批文为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