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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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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录100名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定向培养医学生 免学费住宿费 落实编制岗位

时间: 2023-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03 收藏

近日,中共株洲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洲市委托我校基层定向培养100名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其中针灸推拿专业40人、中医学专业60人,分县市区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见附件),现就做好“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专业名称:中医学、针灸推拿

(二)学制:三年

(三)学历层次:专科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报名、录取及有关规则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三年及以上株洲市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对口升学考生)。

2.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基层工作,愿意为基层百姓服务,有志于中医工作,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工作安排,到各县(市、区)基层工作5年以上(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2)截至2021年6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

3)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历史、物理科类专科录取线以上;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全国普通高考统考办法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二)报考办法

1.报名:参加2021年湖南省高考报名,符合报考条件,预报考株洲市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2021年高考成绩公布后七个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未满18周岁的,需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填写《株洲市定向招录基层中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考生在《株洲市2021年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一式五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视为无效。

因本项目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选择“株洲市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项目时,不能再填报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省卫健委专科提前批专项招生项目。

2.填报志愿:考生6月30日-7月3日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志愿中,按照本人报考类别(物理类、历史类)选择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的我校其中一个专业填报,且选择专业不服从

3.资料汇总:各县(市、区)卫健局于720日前, 汇总《株洲市定向招录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送同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还需报同级扶贫办或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连同所有预签《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报市卫健委汇总审核后,由市卫健委统一报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并将《株洲市2021年定向招录基层中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株洲市2021年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招录志愿报名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株洲市2021年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三)录取方式

特岗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按以下规则程序录取:

1.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专业以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分相同的,以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名先后,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投档,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时,根据考生实际填报志愿情况,个别县(市、区)未完成计划录取的,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进行调剂录取。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中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书》共一式五份统一寄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基层中医特岗生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考生、考生档案、培养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卫健委各存一份。

(四)特岗生权责

1.特岗生培养对象免学费、住宿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2.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转专业。毕业后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需提升学历水平的,按服务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特岗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县(市、区)内基层间对口岗位流动,但必须在前一岗位服务2年以上。

4.特岗生毕业后,按协议到株洲市各县(市、区)基层相应机构从事中医类工作5年以上(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未按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到基层涉医工作的,作为违约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参加株洲市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并退还相关学费减免的费用。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则取消特岗生资格,退出人员编制管理序列,作为违约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参加株洲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考招聘,退还相关专项培养减免费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在毕业后5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则取消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

5.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制定特岗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办法,对特岗生组织实施量化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合格的,予以入编推荐。经各县(市、区)面试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入职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楼一楼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519008

   0731-28519008

邮政编码412000

学校网址http://www.hntcmc.net

学校招生QQ群号码617619698  707124859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tcmc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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