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在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人像对比
1. 核验对象:未进行人像对比或核验失败的2023级新生(含预科班转入学生)、专升本入学新生。
2.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招生就业处(人像对比核验工作)。
3. 核验地点:教学大楼916
4. 核验时间:2023年9月22日-23日(8:30-12:00 14:00-17:30)
5. 复查安排:
时间 |
院部 |
星期五 (9月22日)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商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
星期六 (9月23日)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
6. 补充说明:对于人像对比核验失败的新生,建议到公安部门更换居民身份证后再到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像对比。
二、高考加分证明材料复查
1. 复查对象: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2023级新生(含预升本学生)。(附件1: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新生名册)
2.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3.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根据附件1中学生享受高考加分分值,审查该学生纸质档案中是否有相应分值的加分证明材料。
(2)撰写《✘✘学院关于审查高考加分证明材料的报告》,并实行复查人、审核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会签”的工作机制,会签后的报告送交招生就业处(联系人:谭文莉13974775826、61312)。
特此通知。
附件1: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新生名册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工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