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15-8259788,0715-8259819

官方网址:http://www.xnec.cn/ http://zhaoban.xnec.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85 收藏

  国标代码:13265

  院校属性: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以加 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我院在江苏省专科录取的选测科目成绩需在C级(含)以上,各专业具体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我院对进档后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7、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进档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普通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公寓住宿费:800元/年。

  三、专业调整: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没有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可按学籍管理规定调整,调整专业不收调剂费。跨批次录取专业不能调整。

  四、奖助措施: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五、学历文凭: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六、计划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715-8259788、8272183、8273347、8273467、8271011、8259819(传真)

  2、电子信箱:xjzb-9788@vip.163.com

  3、学院网址:http://www.xnvtc.edu.cnhttp://www.xnec.cn

  4、校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

  5、全国招生咨询统一平台:http://www.zszx1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