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国标代码:13265 湖北招生代码:7280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技能大赛金奖学校
湖北省级文明单位 湖北省园林式学校
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公办院校 历史悠久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2015年入围全国百强专科学校。
区位优越 校园美丽
学院位于中国香城泉都——咸宁市,北距武汉40分钟城际铁路车程,京深高铁、京广铁路、京珠高速、杭瑞高速、107国道交汇于此,交通十分便捷。武汉城市圈首条城际铁路——武咸城际铁路终点站与学院隔河相望。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外有淦河环绕,内有友岚湖相伴,松茂竹盛,繁花序时,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
师资雄厚 结构优良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外籍教师3人,行业企业专家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3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20余名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专业众多 特色鲜明
学院目前开设专业48个,涵盖理、工、经、管、教育和艺术等多个门类。专业面向市场需求,特色鲜明。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2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院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创新管理 充分就业
学院采用学分制教育模式,实行双主体人才培养,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近年,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有300多项获奖。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均达92%以上。
以人为本 争创一流
学院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8000万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园林技术 | 中职 | 三年 | 5000 |
2 | 工程测量技术 | 中职 | 三年 | 5000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中职 | 三年 | 5000 |
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中职 | 三年 | 5000 |
5 | 电子商务 | 中职 | 三年 | 5000 |
报名对象、报名时间
1、凡符合我省高考报考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先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考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30日。
2、已完成2016年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单招,请登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nec.cn/zb)进行单独招生报名确认。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10日。
3、报名费:200元/人。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参加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中下旬(星期六)上午8:00开始;
考试地点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内,位于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届时会有公布)
录取办法、录取时间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2、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录取专业由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根据学院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4、已经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及录取。
5、未录取的技能高考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技能高考。
6、录取时间按省招办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