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3年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经研究,现将2023年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赣州市籍普通高考考生定向地一般为户籍(户籍指2023年高考报名前即2022年11月1日户籍所在地)所在县(市、区)。赣州市内无定向生计划的县(市、区)及赣州市外江西省普通高考考生定向地,由上线考生进行选择并只能选择赣州市公布的有2023年订单式培养计划数的一个县(市、区)作为定向地。
二、相同专业同一定向地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安置。
三、待安置考生超过需求计划,对未安置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安置定向地。
2023年6月25日
http://wjw.ganzhou.gov.cn/gzswjw/c103524/202306/836db0334bb34948ba025e8d8065d47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