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专科层次,由国家财政拨款办学,中央与湖北省共建,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标准代码12052。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北门)琴台大道(南门)。
邮 编 430050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2、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60米(含)、女生身高1.5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达到4.5、且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中含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仅限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截止当年8月31日)的男性、应往届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凡发现与高考体检数据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新生,学校将上报生源所在省(市)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 他
1、各专业学费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2、学校设有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素质奖学金、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奖项,有完善的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保障体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7)84803666
传真:(027)8480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