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单招工作。
第三条 焦作大学单招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焦作大学单招工作接受单招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标准代码:11522,河南省招生代码:625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作市工业路458号(北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焦作大学设有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决定单招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单招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焦作大学纪委负责对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单招录取
第十三条 单招条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单招对象:(1)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五条 单招专业计划:焦作大学2018年单招专业52个,单招计划2000人。所有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六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实行“文化知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
(一)文化知识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与英语成绩,不参加文化知识统一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各类中职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统一考试。
1.考试内容: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报考本大类专业或相近大类的考生可免试。申请免试的考生于3月31日上午12点前到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核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登记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学校于考试前研究审定免试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
1.考试内容: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主要考察考生认识事物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专业的认知和适应能力。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主要考察考生已获得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2.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三)成绩组成
考生的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组成。即:
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相应的权重乘以系数相加,即: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1.5+数学*1.0+英语*0.5
具体折算办法为: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60分。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并按规定报批备案。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对于采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和参加学校文化知识考试的考生,分别确定录取分数线。凡缺考文化知识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任意一项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5日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1.文史类33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艺术类5600元/年;体育类:3600元/年。
2.住宿费:600-800元/年。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学校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犯有关规定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以焦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单招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单招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2989911 2989922
传 真:(0391)2989955
监督电话:(0391)298905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 编:454000
网 址:www.jzu.edu.cn
E–mail :jzdx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