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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2-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57 收藏

各市、县( 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 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及省招委会有关文件精神, 为做好 2025 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以下简称“高职分类 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 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4年 6 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 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 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 “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 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 的管理体制。职业 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 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试行)的通知》( 闽教学〔2020〕1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 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教考〔2020〕4 号)执行。各主考 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 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 2025  3 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 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 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24〕20 号)规定执 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 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 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 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 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 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 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 纲(修订)的通知》( 闽教考〔2021〕1 号)中语文、数学考试 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5  3  29 日 14:30-16:30 进行,实行 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 120 分钟,考点设在福建船 政交通职业学院。

3.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 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 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中职学校类考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 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 20 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 30 个平行 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 20 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 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 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 30 个平 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 20 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 的专业志愿。

 二)填报时间

1.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 4  10 日 8:00  18:00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 征求志愿于 4  12 日 8:00  18:00 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 4  15  8:00  4  16 日 18:00 填报,征求志愿于 4  20 日 8:00  18:00 填报。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 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 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学校 负责、考试院监督 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高职分类招考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招生院校应将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 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对 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新设国控类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较 低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高职分类招考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 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 总盘中再统筹安排。考生可在招生计划公布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 网站查询。

 二)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 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 3  15 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 5 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162 号 ), 电子版发至邮箱  jy txsc@fjsjy t.cn)。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 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高 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三)投档录取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 中职学校类考 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


 

 

 

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 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 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 100%实行 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 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 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 2025 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 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 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 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 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 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5 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 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 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 结束后至 2025  6  30 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


 

 

 

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 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 国技能大赛( 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 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 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 5 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 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 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 院,市、县( 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 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分类招 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完善


 

 

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考 院校是组织本类别职业技能测试、维护测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 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主考院校要及 时成立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各项 工作。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设置职业技能测试 考点的所属学校测试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服务。主考院校和中职学校要做好相关政策 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内容、方式、 流程、要求等,让考生提前充分知晓、扎实做好备考。各高校要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 疑解惑。各地各主考院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住宿、 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引导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 做好志愿填报指导,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引导考生结合 自身实际理性报考;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 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非法操控。高中阶段学校 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三)严肃招考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十严 ”“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 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 生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 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 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社会监


 

 

 

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在高职分类招考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地各主考院校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涉考、涉招、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 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重大事 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附件:2025 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 主考院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  1  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 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 主考院校名单

 

序号

主考院校

职业技能测试类别

 

 

 

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汽车类

制造类

航运技术管理类

 

 

 

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类

电工类

3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类

 

4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农林类

畜牧类

5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医药卫生类

 

 

 

6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类

化工类

渔业类

 

7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与表演类

广播影视类

 


 

 

8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

 

9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类

城市轨道交通类

10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美术与设计类

 

 

 

 

1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商贸管理类

办公事务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铁道运输类

 

1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服务类

物流管理类

 

 

 

13

 

 

黎明职业大学

财经管理类

服装类

纺织类

 

1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形象设计类

1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餐饮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