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2011年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67)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一所民办综合艺术学院,由中国著名舞蹈教育家吕艺生教授担任院长。
学院坐落在闻名遐迩的厦门市。位于厦门第二城区翔安的校区,拥有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余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美丽的环形跑道和操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2010年市政府已在翔安文教区划拨192亩支持学院加快规划建设现代化新校舍。位于鼓浪屿的艺术实训基地,与岛上的万国建筑相映成趣,为艺术学子营造浓郁的艺术实践环境。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84人,兼职专业教师50人,集结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英美留学归来的艺术专家。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搭建宽口径、厚基础的平台;以培养市场需要、知识全面的两栖多栖人才为办学宗旨,着力全面开发具有艺术感觉的青年的艺术潜质,强调艺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为社会培育新型的艺术职业人才。学院建院以来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2010年被教育部列为中国模式特色院校案例的五所院校之一。
学院设置了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编导、艺术设计和公共事务管理六大专业,涵盖音乐剧、城市民间舞、播音主持、舞美设计、流行音乐、电脑音乐制作与音响工程、动漫设计、文化创意产业、艺术管理、艺术文学等诸多专业方向。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高职艺术类和文史类考生。
一.培养目标:培养以一种专业为主,兼学其他专业的多栖普及性、实用性、通识性、应用型艺术职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报考:
1.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考试语种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
2.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户籍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无省统考的专业,则应参加本科院校艺术专业校考)。
三.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招生投诉电话0592-7768810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
四.录取原则: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上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福建省按平行志愿录取。文史类考生必须达到艺术类大专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必须同时具备省统考专业合格证。
2.其他省份按各省艺术类、文史类录取规则录取。
五.录取模式:实行全国高考统招规定的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六.收费和退费:
按照闽价费[2007]179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以及闽价费[2006] 154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七.助学政策: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
八.毕业:
学习期满,品德行为规范,完成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成绩优异的应届毕业生,由学院组织至有关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学习。
九.就业: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方向为各类表演艺术团体、学校、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传播机构。
十.招生专业:
类别 | 招 生 专 业 | 代码 | 类别 | 招生 | 学制 | 学费 | 其他费用 |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特色 | 层次 | (学年) | |||||
艺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素质教育舞蹈、幼教舞蹈) | 多舞种为一身, | 670203 | 统招 | 高职高专 | 三年 | 12000元 | 其 他 费 用 |
术 | 城市民间舞(流行舞、国标舞、爵士舞) | 表、教、编三位一体 | 1.住宿费1100元-1500元/学年(分为4人间、6人间、8人间 ;含空调费,不含寒暑假住宿费); | ||||||
音 乐 表 演 | 声乐表演(美声、民族、流行、素质教育音乐、幼教音乐) | 表、教、编、创,多种技能与艺术素养融合的多栖型音乐人才 | 670202 | ||||||
(文、理) | 音乐剧表演 |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 |||||||
器乐表演(钢琴、古筝等) | |||||||||
电脑音乐制作(MIDI)与音响工程(DJ) |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 ||||||||
现代音乐(流行音乐、爵士音乐) | |||||||||
影 视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与播音主持 | 集影视、舞台表演与播音主持于一体 | 670205 | 4.保险费40元/学年(自愿参加); | |||||
艺 术 设 计 | 舞台美术设计(服装设计) | 科艺结合、强化操作能力 | 670101 | 10000元 | |||||
室内设计 | 5.军训费100元; | ||||||||
动漫设计 | |||||||||
编 导 | 戏剧影视编导 | 为文化市场培养高素质文化创意管理人才 | 670207 | 12000元 | 6.练功服200元(多退少补)。 | ||||
文史 | 公共事务 | 艺术管理 | 650201 | ||||||
管理 | 文化创意产业(含艺术文学) |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1
电话:(0592)2570185、7768815/7768816
传真:(0592)7768817
E-mail: zsb@xmyany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