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767(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1995号(邮编36110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特色,同时涵盖文、艺、经、管四大类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指定为“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全国首批五所“中国特色院校重要案例”等。此外,我院是北京舞蹈学院在福建省唯一的专升本学历教育函授站,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考级院考级培训基地,同时也是中国舞蹈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建立的少儿舞蹈考级基地。 三、招生对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19〕7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4号)等文件精神,主要面向以下对象招生: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今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未被录取,且未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以及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考生。 四、2019年我院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最终计划以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电话:0592-3668012 (三)录取规则(此原则若有变动,依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新政策执行): 1.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若同一专业录取最低分有多位考生同分的,则全部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予以退档。 2.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扩招招生录取文件精神执行。 六、2019年我院现有专业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文件执行:闽价费【2007】179号、厦价服【2013】24号、厦发改收费【2015】437号、厦发改收费【2016】382号,如有变动将会公示在我院官网。退费办法按厦价服〔2013〕费28号文件执行。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资助待遇 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xmyanyi.com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xmyanyi.com/zsb/index.asp 招生咨询电话: 0592-3668017 0592-3668016 0592-3668015 招生咨询QQ: 1508536087 新浪微博:厦门演艺招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