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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高招录取常见问题解答(四)

时间: 2023-07-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02 收藏

1.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可查询?

答:预计7298时前,考生可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下同查询。

2.考生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凭本人账号、密码进入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查询平台查询高考录取结果,会呈现几种查询结果?

答:会呈现2种查询结果,分别为:

(一)考生已经被录取,系统显示:


(二)考生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系统显示:

提醒:若考生未被任何院校录取,请及时填报普通类本科批征求志愿。

3.普通类本科批,考生分数与某院校专业组投档分相同,为什么未被投档?

答:假设A院校999专业组计划录取100名考生。投档时,网上录取系统从高分到低分按位次投放100名填报A院校999专业组的考生给A院校,第100名考生的高考成绩就是A院校999专业组的投档最低分。虽然第101名考生与第100名考生同分,但第101名考生的位次低于第100名考生的位次,因此第101名考生就不能被投档。

4.考生填报了普通类本科批的某院校专业组志愿未被录取,却发现该院校专业组又公布计划进行征求志愿,为什么?

答:省教育考试院在普通类本科批按院校招生计划进行1:1投档,由于该考生分数较低未出档,但进档考生因某种原因(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单科成绩不够、身体条件受限等)被已投档的院校退档,就会存在剩余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5.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还有上本科的机会吗?

答:有。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29日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2日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

6.今年本科批有没有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是怎么进行的?

答: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印发的《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规定: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西华大学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按照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7.考生被录取后还能再参加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吗?

答:不能。如果考生已被前一批次投档录取了,就不能参加后续任何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投档录取。

8.考生什么时候可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

答: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本人所录取的招生院校寄发,具体情况请咨询录取院校招生部门。

9.“内部招生指标”或“计划外招生指标”是真的吗?考生如何防范招生诈骗?

答:根本不存在“内部招生指标”或“计划外招生指标”。若有人自称是某院校招生人员或通过特殊关系可以拿到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或“计划外招生指标”等情况纯属骗局。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此类说法,并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请考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招生录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须凭本人账号、密码登录指定官方网站,按照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并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若发现存在招生欺诈行为,应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