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调整
一、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往年相比进行了适当调整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往年相比进行了适当调整,还对有关专业和科目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调整内容详见《关于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适当调整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6号,2017年1月26日发布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及《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12号,2017年4月19日发布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
二、合并省内、省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线
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再区分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统一按照我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三、扩大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范围
1.扩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范围。
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纳入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外省高校均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共7个专业组(以下简称“7个专业组”)先后顺序进行。各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设3个征集志愿。
2.对艺术类本科B段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纳入艺术类本科B段录取的高校列入“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批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7个专业组先后顺序进行。各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设3个征集志愿。
艺术类本科B段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列入“艺术类本科B段梯度志愿批次”,该批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投档安排在“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
四、适当降低自划线高校录取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我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我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下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艺术类专业投档时均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五、取消表演、书法等专业省统考
在省内招收表演、书法学等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本省高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组织专业校考的申请。经批准或备案后,相关院校应在本校组织表演、书法学等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校考报名、考试时间确定及组考等工作由院校负责实施。专业校考的组织管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