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60
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邮编3500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建省省会、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的中心区域,与省奥体中心融为一体,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学院前身为拥有50余年历史的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学院于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由福建省体育局举办,福建省教育厅主管。学院积极顺应社会需求,为体育行业、产业、健康服务业培养体育高端技能型人才,是目前省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置了4系2部、2中心及1馆1所(运动系、社会体育系、体育保健系、体育管理系、公共基础课教育部、成人教学部、计算机与电教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医务所),并设立国家体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目前开设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竞技体育、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8个专业,并与行业、企业合作创建校外实训基地逾80个。毕业生就业率连续4年递增,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逐年提高。学院秉承“立足体育、服务行业、工学结合、实践育人”的办学定位,锤炼一技之长,培养一专多能,以内涵求质量,以创新求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和地区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专业品牌和学院品牌,打造全国一流、独具特色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为建设福建体育强省和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提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重要力量”。可以预期,体育产业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体育产业也将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新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商机,成为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根据福建省体育产业调研报告, 2015年福建省与体育产业相关产业人才缺口近3万人,近年来体育应用技术专业人才需求仍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三、2015年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数据。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参加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体育类考生在体育统考成绩及文体综合分均达到省定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文体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文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理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体育类考生在高考分数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非体育类文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非体育类理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在校学生每年除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可获得学院奖学金;对于特困生、贫困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此外学院还开通院内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另外,所有在校生还允许同时免试报名参加我院与集美大学联办体育产业与经营管理专业的自考本科课程,毕业后发放集美大学的全日制自考本科学历证书。
六、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招生办现场咨询地址:学院综合办公楼2楼,学院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fjipe.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7722512,招生咨询QQ:2598672757,招生办传真:0591-87722512,招生办对外邮箱:2598672757@qq.com
受理投诉电话:87733167
七、收费、退费标准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12]费356号、闽价费[2000]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 [2007]费75号、闽价费[2010]296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八、本章程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7日